1 已故教授遺孀提異議
《月亮老人》到底歸誰?
2008年初,已故煙臺大學教授孫某的遺孀成某對煙臺市區月亮灣景區著名的人文景觀《月亮老人》雕塑著作權、署名權提出異議。市新聞出版局對《月亮老人》雕塑署名權爭議問題進行立案。調查時,成某追述了其夫孫某創作《月亮老人》雕塑的過程并提供了相關資料,主張《月亮老人》雕塑是由其夫獨立創作完成的,享有唯一的署名權。而后,在調查另一方當事人李某時,李某陳述說《月亮老人》雕塑的構思和創作是由自己完成的,主張自己該享有《月亮老人》雕塑的署名權。
☆權威解讀:
“這是一個比較有爭議性的著作權案。”市知識產權局法政科相關負責人認為,李某雖然參與了作品制作,但不是作者,也不是作品的合作作者。因此,市新聞出版局認定孫某是《月亮老人》雕塑的權利人。
2、仿用他人注冊商標大樹底下難乘涼
去年,東莞市某企業訴招遠某食品有限公司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自1996年7月起,東莞某企業即注冊了該商標,使用期屆滿后,該企業又將有效期續至2016年7月13日。
☆權威解讀:
“這個案例給我市食品企業敲響了警鐘,案例焦點有兩個。”市知識產權局法政科相關負責人認為,招遠這家食品公司未經商標權人同意,以營利為目的,在其產品包裝上突出使用了同類產品注冊商標。同時,在其網站上宣傳商品品牌,并在企業名稱中使用商標相同的字號,使他人對市場主體及其商品的來源產生混淆,這已經構成對享有注冊商標權的侵犯。
3、用了侵權技術專利 自身也要受“連坐”
2008年8月1日,市知識產權局受理專利權人支某提出的專利糾紛處理請求,在一項空調通風管安裝工程施工中,支某認為,煙臺某空調設備有限公司等4家單位,共同侵犯了名稱為“一種通風管道制作、連接方法”的發明專利權。
☆權威解讀:
“企業在采購或招投標過程中,應該注意所采購產品或技術有沒有可能涉及知識產權糾紛。”市知識產權局法政科相關負責人提醒說,企業在簽訂施工合同時,一定要注明知識產權責任方面條款,明確發生專利糾紛時,哪一方該來承擔責任,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4、賣假藥也侵犯專利權 小診所主人自認倒霉
2008年1月7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到舉報,有市民懷疑在芝罘區某中西醫診所購買的一種膠囊藥品有質量問題。在這家藥店里,藥監執法人員在其檔案柜里發現有使用該膠囊藥品的處方、藥品銷貨清單及月份銷售表。該診所負責人交代,此藥品是從個人手中購進的,共購進以上藥品50盒,已使用完畢,使用價格50元/盒。經調查,此產品盜用吉林某藥業有限公司商標、批準文號等。
☆權威解讀:
“該診所使用假藥的行為損害了群眾的用藥安全。”市知識產權局法政科相關負責人說,盜用其他藥品批準文號賣假藥,侵害了吉林某藥業有限公司的專利權,小診所的行為同樣構成侵犯知識產權。
5、超市賣了冒牌貨 登報聲明消影響
去年,福建某鞋業有限公司未經許可,在同種商品上使用與某知名體育品牌公司注冊商標相同的圖形。煙臺某超市與福建某鞋業有限公司簽訂購銷合同,約定該超市從福建某鞋業有限公司處購買相關產品。最終購進其所生產產品48雙,銷售46雙。
☆權威解讀:
市知識產權局法政科相關負責人認為,福建某鞋業有限公司及煙臺某超市侵犯了某知名體育品牌公司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除了賠償經濟損失外,法院的一個判決引人注意,福建某鞋業有限公司及煙臺某超市需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某報刊上分別或共同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6、服裝品牌移花接木 上了錢包照樣侵權
2008年12月9日,一起歷時兩年的知識產權案,最終由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終結。煙臺牟平某購物廣場被判立即停止銷售侵害某知名服裝品牌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賠償損失10萬元。該購物廣場使用了某知名服裝品牌,用在了生產的皮包、錢包等商品上。
☆權威解讀:
“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市知識產權局法政科相關負責人說,注冊商標權人,核定使用商品包括箱、書包、錢夾、服裝、鞋、帽等,所以不僅服裝上不能使用相同的商標,其它產品上也不能使用。
7、“撿便宜”進口服裝 商標未除“雞飛蛋打”
去年12月4日,深圳某貿易有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煙臺海關申報進口無品牌兒童服裝等貨物。海關經查驗發現,實際貨物絕大部分已經完全除標,但仍有2300件除標不徹底。該公司聲稱,受全球經濟危機影響,國外居民消費水平下降,該批貨物在國外廠家長期積壓滯銷,所以低價進口到國內銷售,部分產品的部分商標已經去除。
☆權威解讀:
“此案是煙臺海關在全球經濟蕭條背景下查獲的較為典型的進口侵權案例。”此案屬于該公司以“除標不徹底”為幌子,試圖蒙混過關。按照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只要進出口商品上使用未經授權的商標,即構成侵權。該案經海關調查取證,最終對侵犯該商標的2300件兒童服裝予以沒收。
8、冒牌產品減少支出 沒降成本3人入獄
2008年5月,溫州某電器公司工作人員在龍口一家機械有限公司正在使用的配電柜上,發現數臺假冒該公司品牌注冊商標的斷路器,該配電柜的生產廠家系煙臺某電氣有限公司。
最終,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對煙臺某電氣有限公司涉嫌假冒注冊商標案立案偵查,抓獲3名犯罪嫌疑人,搗毀制假工廠。
☆權威解讀:
市知識產權局法政科相關負責人認為,這種侵權行為,既嚴重侵犯了商標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又嚴重損害了商標所有權人的形象。企業每年都要用許多精力,在全國范圍內打假,侵權方的行為最終受到了嚴厲的懲罰。
9、攬生意傍上名牌 為此搭進去15萬元
2008年8月,中石化煙臺分公司發現煙臺開發區某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未經許可,擅自在其經營場所的廣告、裝潢上使用了其注冊商標。最終,這家加油站被判立即停止侵權,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15萬元。
☆權威解讀:
“商標注冊人依法享有該部分商標的專用權。根據有關商標法律規定,任何個人或企業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其依法享有該部分商標的專用權。”市知識產權局法政科相關負責人說, 侵權方為了招攬生意“傍”上名牌,最終為此付出了代價。
10、購侵權光盤銷售 羽泉起訴音像店
國內知名音樂組合羽泉起訴煙臺某音像制品店及河北某光電有限公司侵犯其音樂光盤著作權,煙臺某音像制品店孫某從河北某光電有限公司購得該音樂組合光盤若干銷售。
☆權威解讀:
“根據相關規定,音像復制單位接受委托復制音像制品的,應與委托的出版單位訂立復制委托合同。”市知識產權局法政科負責人說。
最終,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定河北某光電有限公司及煙臺某音像制品店立即停止生產、復制涉案侵權光盤,賠償該音樂組合經濟損失15萬元。 (記者 李仁 通訊員 高冬 慶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