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哪種方式都要按照服務時間段分不同的檔次,時間越晚收費越高。
(二)代駕服務中的事故責任承擔易發生糾紛
代駕中出了交通事故誰承擔?對于代駕行為的法律責任承擔問題,我國現行的法律和相關管理部門還缺乏明確的規定和監管制度,如在代駕服務中,遇到緊急避險等情況發生車輛損毀和人員傷亡的損害賠償問題,飲酒和醉酒者即車主在使用代駕服務的過程中就面臨著一定程度的法律風險。
(三)對醉酒人提供的代駕服務可能會導致代駕服務協議無效
在正常情況下,少量飲酒的人行為能力無疑是有效的,但在車主醉得不省人事的時候,如果沒有他人的陪同,而且不經過本人的同意,誰有權利幫他代駕?另一種情況是因為醉酒的顧客當時意識不清,很多沒付錢的顧客酒醒后往往就不承認,表示自己當時無行為能力,拒絕承認代駕服務協議的有效性,使得代駕公司的利益常常難以保障。
(四)違章時的非現場處罰存在風險
違章時現場交警只針對駕駛人進行處罰,交警若不在現場,只能根據監控錄像給車主開罰單。車主醉了不知情,代駕司機可能也不知情,等罰單發下來,只能由車主接受處罰。交警部門不會再去調查車是誰開的,也沒有這方面的監管權力。
三、對開展酒后代價服務的相關法律建議
(一)政府應制定代駕行業準入標準
政府部門應及時制定出臺代駕行業準入標準,就代駕公司資質、代駕人員資質、代駕價格、發生意外時賠償及責任劃分等逐一作出明確要求,由政府相關部門統一進行代駕公司資質認證。酒后代駕作為一種特殊的服務行業,須加強相應執業資質的體制建設,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備案,使其持證上崗。代駕人員的準入機制,須是無重大交通事故和酒后駕車等違法亂紀行為記錄的。
(二)實行行業許可證和監管制度
酒后代駕服務是一個新興的行業,目前還沒有具體部門專門負責對代駕行業的監管。由于交警部門對于代駕司機的違章記錄和個人信息一清二楚,注冊代駕公司時,如通過交警部門辦理許可證的話,將更有利于這個新興行業的發展和監管。在代駕行業監管方面須盡快明確代駕行業的直系監管部門,同時還要強化公安部門的監控機制。
(三)統一行業規范服務
出臺一個行業規范條例和統一代駕合同,以行業規范條例和規范合同內容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在加強代駕服務行業法制建設的同時,應盡快制定出臺專門的代駕服務合同指導示范文本,并在代駕行業中廣泛推行。
(四)成立行業協會
積極鼓勵、引導代駕服務企業成立行業協會,建立完善行業協會參與市場管理的機制。
(五)創建統一的服務平臺
如成都工商部門2011年在深入調研后認為,需要適時建立一個類似于“120”、“114”等公眾易記、易打的統一服務平臺,將全市依法登記注冊的代駕公司納入平臺服務,統一由服務平臺根據消費者及酒店提供的所在位置,就近指定代駕服務公司提供代駕服務,并做好相關信息記載。
綜上所述,北京市淳德律師事務所談政府有關部門應規范該行業的資格管理,如實行行業準入制度等;出臺行業規范,明確服務流程、代駕事故責任劃分等等;出臺行業格式合同,規范雙方權利義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