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書記明確表示,“我們莫拐農場從來就沒有銷售過種子,銷售的只有商品糧”。
當記者詢問商品糧和種子之間是否有區別,區別在哪里。管書記解釋說,區別肯定有,但主要是看用途,我們這里銷售的只有商品糧,至于農民買回去怎么用那是他們的事情了。
記者隨即又問,“那商品糧在價格上是否有區別,差價大么?”
管書記回答:“當然有,不同的品種類型價格是不一樣的。精品要比普通產品高出一些。”
記者在對農戶的采訪中采訪中了解到,他們分別以3元、5元、8元等不同價格購買了油菜種子,然而當時的油菜商品糧的價格是一元多。“如果以管書記的說法,為何同種類型的油菜商品糧會有如此大的差價?”,記者繼續詢問。
管書記語出驚人,“因為高產啊,高產的價格自然高!”
不言而喻,“高產”只應存在于種子的差別,如果沒有種子出售,為何又有因為“高產”所產生的高差價的油菜商品糧呢?可見,莫拐農場是否出售過種子的真相確實值得深思。大牛圈農民金忠志曾氣憤地說:我們八九十個農民,辛辛苦苦播種灌溉施肥,風雨無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播種一輩子,難道連種子都不認識?不會把糧食當成苗種,造成這么多的損失吧?
既然莫拐農場否認了出售種子一事,但農民所說的免費補種的事實是否存在呢?管書記回答:“我們雖然是國營農場,有一定的公益事業要做,但是像這樣的事情是一定要收費的,而且這種工作我們稱為“跨區作業”,而且“跨區作業”無論多遠,只要不是我們的農忙時節,農場都會去作業,這并不是什么補種!”
事情與農民所說的完全不同,但也似乎存在一些蹊蹺。為什么王敬華要不遠百余公里之外請莫拐農場的給他的農場來做補種,難道他不知道這需要更多燃油、人工等費用支出。當記者以此詢問管書記時,管書記拿出的卻是“四不”的態度了。但管書記也表示,只要是他們曾經做過的“跨區作業”都是有帳可查。但是今天財務人員不在,不能提供“跨區作業”的明細了。
采訪中的很多問題,管書記都未予正面回答,為了使調查更加全面,記者提出希望管書記能協調相關之情人員來座談,并希望能看看關于“跨區作業”的發票聯。管書記當場承諾,沒有問題,明早來他給協調好,財務人員在工作時間也都會在。
但當第二天早上九點記者來到莫拐農場時,管書記的態度卻發生了180度大轉彎。管書記說,所有人都下田里干活了,今天無法接受采訪。當我們要求查看財務帳表的時候,管書記回絕道:“你們看這個沒什么必要!”記者回答道:“我們看這個對我們的調查事件寫稿件有很大作用!”管書記又說,“我們這里有規定,不能給你們看!”我們答道:“規定在哪里,我們是否可以看看。”“規定不是給你們看的。”至此,采訪被莫拐農場的不配合所終止。
莫拐農場是否銷售種子,銷售種子的資金又去何方,是否給農民補種,如果是“跨區作業”,賬目上是否可以查到,一團團的迷霧因為莫拐農場的不配合至今不明,難道真如農民所說,莫拐農場顛倒了黑白?
種子銷售經營實行許可制度 海墾集團部分農場涉嫌非法銷售
據記者在農業部門了解,我國種子經營實行許可制度。種子經營者必須先取得種子經營許可證后,方可憑種子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或者變更營業執照。種子經營許可證實行分級審批發放制度。種子經營許可證由種子經營者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因為當地種子公司銷售能力有限,很多農戶只能從海拉爾農墾集團下屬農場購買種子來進行耕種的。“我們主要在農場買種子,已經買了好多年。呼倫貝爾地區也有很多種子公司,但是往往都是供應不足,其余也沒有更好的購買渠道”,許多農戶都認為現今的種子市場不太規范,缺少統一管理和相關部門的監管。
一位在呼倫貝爾市鄂溫克旗多年工作的少數民族干部說:“這里由于是邊疆三少民族地區,歷來民風淳樸,經濟相對落后,維權意識淡薄。物物交換,錢物交易都很普遍,尤其是購物不開發票收據很常見。因此,給個別不法商販違規,造成可趁之機,時有發生”。
呼倫貝爾農民所購買種子的農場大都沒有種子的銷售許可,屬于非法銷售。但當地農民因為習慣了以物易物、簡單交易的農民缺少法律意識,有很多是在定點的農場多年購買種子,很少有索要發票的保護意識,所以一旦出現問題,在法律面前就缺少相應法律依據和證據,給農業耕種帶來許多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