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商標》訊 從有關部門了解到,按照國家工商總局《2005年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行動方案》,2005年商標注冊與管理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十二個方面的工作。
一、繼續深入開展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專項整治行動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的《2005年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行動方案》,重點查處侵犯馳名商標、食品商標、藥品商標、涉外商標、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商標的案件,認真開展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行動,在鞏固2004年專項行動成果的基礎上,繼續加大商標行政執法力度,力爭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專項行動取得更大成效。
二、努力提高商標注冊工作能力和商標審查質量
(一)做好商標申請受理工作,準備迎接更大商標申請量的挑戰,確保申請受理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做好商標注冊規費的收繳工作以及有關財務票據的開具工作;做好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在內地開展商標代理業務的備案和受理工作。
(二)強化績效管理,確保商標申請書件的錄入質量,鞏固和提高商標注冊工作的效率,及時保護商標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三)對含有不良文化現象的商標注冊申請,要嚴格審查,嚴禁在商標中使用含有反動政治內容、消極政治影響、封建迷信色彩、腐朽文化糟粕和違反社會道德內容的文字、圖形。
(四)繼續堅持商標審查工作每周例會制度和商標審查復核制度,對重大疑難商標實行集體討論決定,進一步提高商標注冊工作的質量;加強有關商品或服務問題以及有關疑難商標問題的調研,不斷提高商標審查質量。
(五)努力做好商標異議案件的裁定工作,依法維護商標申請人和其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堅持商標異議案件裁定的合議制度,對疑難商標異議案件召開專家咨詢會,廣泛聽取專家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提高商標異議裁定的質量;繼續編輯出版《商標公告》異議專刊,并繼續在“中國商標網”上公布。
(六)進一步加強對通達商標服務中心的業務指導,充分發揮其在商標注冊工作中的輔助作用。
三、大力推進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工作,切實促進農民收入的增加
(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農業部關于加強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與商標注冊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加強與農業主管部門的聯系、溝通和協作,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合力推進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的注冊和保護工作。
(二)與農業部聯合舉辦地理標志工作研討會,并舉辦地理標志農產品展示。
(三)認真做好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的審查工作,加強調研,加快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商標的審查進度。
(四)加大對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的保護力度,依法嚴厲打擊侵犯農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權利的侵權假冒行為。
(五)結合我國的具體國情,深入研究地理標志保護的國際規則,在多邊和雙邊工作中切實維護我國的利益。
四、加強對商標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一)積極推進商標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遵守商標行政執法程序,嚴格規范商標行政執法行為。
(二)做好案件指導處和監督管理處在案件指導工作上的分工協調,進一步加強對地方商標辦案工作的指導。
(三)對重大、疑難商標侵權案件的請示,上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及時批復,不斷提高批復效率和批復質量。
(四)加強對商標行政執法區域協作工作的調研和指導,提高商標行政執法區域合作的水平和質量,推動更大區域間的合作乃至全國性協作的形成。
(五)召開商標案件移送研討會,研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公布實施后商標案件的移送工作,做好行政處罰與刑事制裁的銜接工作,加大對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力度。
(六)召開馳名商標案件處理研討會,全面了解2004年在商標管理中認定的馳名商標案件的處理情況,進一步做好案件管理中馳名商標的認定和保護工作。
(七)召開涉外商標保護研討會,對2004年至2005年專項行劫已查處和正在查處中典型涉外商標案件情況進行研究,進一步提高查處涉外商標的水平和能力。
五、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與協作,重視并完善與外商投資企業的溝通機制
(一)在商標行政執法工作中,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商標管理部門要注意講大局、講協調、講配合,充分發揮綜合執法的整體效能。
1、要積極配合、支持保護知識產權工作辦公室的工作。
2、要加強與法院、公安、海關、版權、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自覺以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努力形成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合力。
3、要加強商標行政執法區域之間的物調配合,堅決克服地方保護主義。
4、要加強與公平交易、消費者權益保護、企業登記等職能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作,共同做好工商行政管理商標執法工作。
(二)要加強與外商投資企業的溝通,重視并完善與外商投資企業的溝通機制,了解地方工商局建立與外商投資企業的溝通機制的情況。一要及時通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打擊商標侵權行為方面的工作情況和做法,介紹典型案例,增進外商投資企業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商標執法工作的了解;二要聽取外商投資企業在打擊假冒偽劣商品、保護商標專用權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促進商標執法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要加強與專家學者的交流與溝通,認真聽取專家學者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提高商標工作水平。
六、進一步完善商標法制建設
(一) 廣泛征求社會各界對修改《商標法》意見和建議,疏理研究,起草修改框架。
(二)在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盡快將新一稿《商標代理管理條例》草案報請總局審議。
(三)繼續就《商標審查標準(草案)》和《保護商標專用權執法意見》廣泛征求意見,盡快形成草案,報請總局審議并發布。
(四)繼續就官方標志和檢驗印記備案進行調研和論證。
(五)配合總局法規司做好有關商標行政復議案件工作。
(六)積極做好人民法院受理的商標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增強商標注冊與管理人員自覺接受司法監督的意識,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七、加大商標工作的宣傳力度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采取有效措施和多種方式,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輿論作用,突出宣傳重點,加大商標工作的對內、對外宣傳力度,、增強全社會的商標法律意識樹立我圍保護知識產權的良好國際形象。
八、進一步加大商標領域對外交流與合作的力度
(一)鞏固和發展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歐洲內部市場幼調局以及法國、日本、泰國、韓國等國家的商標主管機關之間的友好合作關系。
(二)積極拓展國際交流與合作渠道,加強與美國、意大利、英國等國家商標主管機關的交流與合作,并爭取建立正式的雙邊交流與合作機制。
(三)積極參加WIPO、WTO舉辦的國際會議,不失時機地參與有關商標國際規則的制定。
(四)加強與我駐外使領館的溝通,并關注我國企業商標在外國遭受侵權的情況,積極與有關國家的商標主管機關進行溝通,促進問題的妥善解決。
九、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商標注冊與管理自動化系統的正常運行,進一步優化自動化流程,提高自動化水平,為我國商標注冊與管理工作提供技術保障和支持。
十、認真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提升為社會服務的水平。繼續對網上咨詢的商標問題進行分析整理,并繼續在“中國商標網”上公布向題解答。今年初啟動網上查詢商標試點工作,爭取年底提供網上查詢服務。
十一繼續大力推進商標政務信息公開,不斷增加商標工作的透明度。《商標審查標準》修訂完成后,及時在“中國商標網”上予以公布。
十二、以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透性教育活動為契機,繼續推進“創一流業績,建一流隊伍”活動,大力推進黨風廉政建設,不斷提高商標注冊與管理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