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企業運用知識產權的能力正在逐步增長。但不能否認的是,在新形勢下,我國企業在知識產權方面依然存在認識有誤、積累不夠等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第一,很多企業負責人的知識產權意識仍然很淡漠,沒有將知識產權作為當前企業競爭的新財富、新手段和新策略,也沒有認識到知識產權既是企業發展的硬實力,又是企業競爭的巧實力。
第二,企業僅將知識產權看作是創新成果的代名詞,沒有真正了解知識產權本質上調整的是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系。以專利為例,如果企業沒有及時將創新成果申請專利,就得不到保護,企業的創新空間自然受到擠壓。
第三,企業投入大量資金一味追求創新能力突破而對于知識產權的投入過于吝嗇。許多企業在研發前不懂得充分進行專利檢索,避免自己的研發落入他人的專利保護范圍;事后對于申請專利很懈怠,導致前期研發投入重復浪費多,后期成果付之東流。
第四,企業重視打官司等應急狀況下的急救式投入,卻不注意穩健投入和積累知識產權等方面的經驗。在如今日益嚴密的專利布局的狀況下,企業應當在國家制度和國際法的體系與秩序中,熟悉并掌握國際的知識產權規則,運用知識產權武器應對競爭,才能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擁有話語權。
當然,我國大部分企業對于知識產權還是比較陌生的。因為我國的專利制度從建立到現在才不過短短30年的時間,與西方幾百年成熟的知識產權制度相比還有較大的差距。但是,隨著我國不斷擴大改革開放和經濟全球化,我們面對著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并善于運用知識產權的跨國企業。我們的企業只能加快步伐,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了解和認識,更重要的是要學會運用知識產權提升自身的競爭力??梢哉f,國外企業的進入,既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也是我們加快發展、提升自己的重要機遇。如果可以把競爭對手比作狼的話,那我們的選擇只能是與狼共舞。對方的存在將是激勵我們生存與發展的動力。相信只要我們有足夠的勇氣和謹慎,不論是刮風還是下雨,我們的企業都會適應,并做大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