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兩會已拉開序幕,房價、收入分配、個稅起征點等仍是代表委員們關注的焦點。作為企業界的領軍人物,宗慶后代表的議案指出,目前存在馳名商標認定過濫、《商標法》多強調被動保護等問題,他建議及早修訂《商標法》,加強對民族品牌的保護力度。
馳名商標熱定過濫 多強調被動保護
目前,我國名牌評選有多個方法,且由不同部門負責,如馳名商標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評定,中國世界名牌產品和中國名牌由中國名牌產品推進委員會評定。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和工商部門過度追求馳名商標的數量。2010年2月,福州市工商局就定下“3年內實現一縣一馳名商標”的目標。宗慶后表示:“目前存在地方法院認定馳名商標過濫、地方政府過度追求馳名商標數量等不良現象。”
其次,目前《商標法》多強調被動保護,并沒有設置防御商標和聯合商標的保護制度,造成商標權利人為防止搶注而提出防御、聯合商標注冊申請存在法律障礙。此外,目前商標異議、復審制度的設置容易產生權利濫用,直接導致商標注冊流程緩慢,一些知名商標雖長期使用卻無法得到注冊保護。宗慶后指出:“一些商標已經具有很高知名度卻長期不能被核準注冊,有的甚至長達七、八年還未被核準,幾乎接近注冊商標的十年保護期了。”
《商標法》應及早修訂 加強對民族品牌的保護力度
針對目前馳名商標認定過濫,《商標法》過多強調馳名商標的被動保護,對尚處于成長、發展階段的一些著名商標未予立法保護等問題,宗慶后指出:“這不僅會限制了我國馳名、著名商標的建設和發展,更不利于今后民族品牌的扶持和保護。”
在議案中,宗慶后提出了三點建議:第一,在《商標法》中專章、專節對馳名、著名商標的保護制度作出規定。第二,增加聯合商標和防御商標的法律規定,合理引導著名、馳名商標的權利人對其實際使用的商標或注冊商標進行了聯合商標或防御商標的注冊保護。第三,修改當前的異議法律程序,限定異議程序的申請人資格及啟動理由,以更好地防止異議程序的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