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評:香港“榮華”是港澳臺品牌進入內地第一個獲得司法認定的“未注冊中國馳名商標”,它的維權成功,可被看作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法律保護案例;其將對港澳臺等地區沒有及時在內地注冊商標的知名品牌獲得法律保護產生重要借鑒意義。
司法“認馳”制度的設計,使得像“榮華”這樣一些未及時注冊的港澳臺品牌合法權利能夠在內地得到迅速、及時地維護,這也必將進一步增強港澳臺品牌的歸屬感和安全感,并增強了他們繼續并加大在國內投資的信心。香港榮華公司在其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非常高興看到法院能認定香港‘榮華’為未注冊的馳名商標,使‘榮華’不僅是香港的品牌,更是國家的品牌。通過訴訟,感覺到國家的法律正在不斷健全以及對守法經營企業的支持,增強了繼續并加大在國內投資的信心。”
6、消費者訴‘白雪‘馳名商標不當宣傳案件
鄭州消費者楊慶偉以“虛假宣傳”的名義告上法庭,成為全國首例消費者狀告馳名商標不當宣傳案。
2007年6月6日,楊慶偉在鄭州“北京華聯”購買了青島昌隆文具有限公司生產的“白雪”牌修正液后發現,其外包裝上標有“中國馳名商標”的字樣,還介紹該商標在2004年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的稱號。楊慶偉認為馳名商標的認定遵循的是“個案認定,被動保護”的原則,在一個具體的商標糾紛案件中,該商標處于馳名狀態,在另一個商標糾紛案件中是否馳名還需要再次認定,而不是“一旦擁有,終身享用”,所以不應該作為一種榮譽來宣傳,這樣就會誤導消費,損害社會公眾利益。于是,楊慶偉向鄭州市金水區法院提起了“商標不當宣傳”訴訟。9月18日,鄭州市金水區法院以該案“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為由駁回了訴訟。
點評:這起案件是全國首例消費者狀告馳名商標不當宣傳案,其暴露了相關法律的“盲區”,也再次的顯現出了現在企業對“馳名商標”的誤讀。無論是《商標法》還是部分省級法院、國家工商管理總局等有關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對如何認定“中國馳名商標”都出臺了較為細致的規定,但就如何合理宣傳、怎樣才是“適度宣傳”沒有明確規定。國內一些企業和地方政府對馳名商標的認識存在誤區和偏差,一些企業盲目追求馳名商標認定,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出臺獎勵政策鼓勵企業獲取馳名商標,致使一些地方掀起了馳名商標“認定熱”。
馳名商標是法律上的一種專業術語,是一個嚴肅的法律概念,而不是一種榮譽,商標是否馳名是一個動態的事實,它隨著企業的經營情況而不斷地變化,馳名商標的認定不宜做商業宣傳,企業應該把精力放在質量和服務上。
7、“超級女聲”商標通過司法程序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認定
2007年7月初,從湖南電視臺娛樂頻道傳出消息,擁有著品牌總值超過1億元的“超級女聲”商標,通過司法程序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地認定。在國內,大型電視活動名稱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尚屬首次。
隨著05、06超女的走紅,“超級女聲”品牌在國內商標搶注之風也隨之走紅。以“超級女聲”命名的商標或類似的商標幾乎涵蓋了45個類別,共近有400多個商標。一時間內市場上“超級女聲”產品泛濫,這些現象嚴重損害了“超級女聲”品牌所有者的合法權益。“超級女聲”商標通過司法程序馳名商標的成功認定,是“阻擊”國內眾多“超女”商標“搶注者”的一項有力措施,以往“超女”商標使用權被哄搶的情況將不會再上演,諸多發生在“超級女聲”品牌上的侵權行為將會得到有效的遏止。
點評:隨著超女選秀節目的走紅,“超級女聲”品牌也在國內掀起一股搶注風波,超女商標、域名等相關名稱的搶注之風也愈演愈烈。“超級女聲”、“超級女生”、“超女”、“SUPERGIRL”等多個商標被“職業搶注人”盯上,給真正的權利所有人造成了困擾。幸而“超級女聲”品牌所有者——湖南電視臺娛樂頻道已早在2003年時即對“超級女聲”商標提出了注冊申請,并已取得相關類別的注冊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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