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一個世界知識產權日到來之際,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對山東瀚霖生物技術有限公司提出的要求宣告外商在華獨資企業上海凱賽生物技術研發中心有限公司的“一種正長鏈二元酸的生產方法”發明專利為無效的請求,作出16170號審查決定:宣告上海凱賽生物技術研發中心有限公司這一專利權全部無效。
長鏈二元酸是一種重要的化工原料和化工基礎產品,在民用以及國防等多領域應用廣泛。中國科學院發明并完善了應用生物發酵法生產長鏈二元酸的全部技術。
2010年5月11日,上海凱賽生物訴山東瀚霖生物接受中科院的專利技術生產長鏈二元酸侵犯了其于2006年獲國家專利局授權的“一種正長鏈二元酸生產方法”的發明專利,要求山東瀚霖生物停止生產,并賠款4500萬元。經中科院微生物所授權,2010年6月7日山東瀚霖生物以中科院發明專利獲權在先、凱賽生物專利在后,不具備創新性等理由,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復審委提起申訴,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復審委宣布凱賽生物的這一專利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