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飛天”商標的估值角度觀察,其目前的價值早已逾億元。2002年,貴州當地法院關于貴州糧油債務問題的“第14號民事裁定書”顯示,“貴州省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擁有的茅臺飛天注冊商標專用權,折價5000萬元抵償給了貴州省商貿國有資產管理公司”。
盡管該裁定結果由于當地政府的介入而未能執行,但時任貴州糧油公司總經理張炸力表示,“飛天”商標價值肯定不止5000萬元,只是由于當時是出于抵債原因,且給予當地政府出于保護貴州名牌的考慮,才協調轉讓。”
而另一份更有說服力的資料來自2002年3月15日湖北東方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一份《貴州茅臺酒“飛天”牌商標權資產評估報告書》,據該評估結果稱,“飛天”商標的評估價值為7.07635億元。“這還是2002年時的估值,當時貴州茅臺股價僅30余元,根據其目前的價格,飛天商標的價值或達數億元”,上述知情人士稱。
此外,有白酒行業分析人士認為。“飛天”商標的回購之后,茅臺酒廠每年將不再向貴州糧油付500萬元的商標使用費,同時可以杜絕市場中其他白酒品牌繼續使用“飛天”商標的現象,利于貴州茅臺商譽維護和品牌價值的提升。(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記者: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