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馳商標網訊)在國務院新聞辦24日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對社會普遍關注的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IPAD 商標糾紛案進行了回應。他表示,根據我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標的合法注冊人。
付雙建表示,按我國商標法第39 條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 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根據上述規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 商標的合法注冊人。
付雙建說,目前,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IPAD 商標轉讓合同糾紛爭議案件正在司法訴訟程序中。由于這個案件的影響大, 且法院的終審判決直接影響IPAD 商標的權利歸屬,工商部門將慎重穩妥處理此案。一些地方工商局接到深圳唯冠的投訴依法進行了立案,現在仍處在調查取證階段。在法院終審判決后, 工商部門將對此案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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