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規定,商業網站沒有新聞采訪權。為了追求流量,只有大量轉載傳統媒體的內容。隨著人們閱讀習慣的改變,如果傳統媒體與網絡媒體的合作無規可循,傳統媒體多年形成的對于社會問題深度報道的新聞傳統,將漸漸被網絡稀釋。這意味著傳統媒體的傳播力和影響力減弱,責任和使命也就無從實現。
去年4月,在知識產權出版社主辦、中國知識產權網承辦的網絡新聞轉載問題座談會上,《計算機世界》總編輯孫定表示,我國目前最大的幾家網站,還不具備進行優質深度報道的能力,不少網絡新聞報道的質量正在退化,這一趨勢令人擔憂。《電子知識產權》雜志社社長趙天武認為,從發展的角度看,網絡的低俗化和快速的復制,對記者創作熱情是致命的打擊。
一位記者在接受采訪時說:“對傳統媒體來說,這既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新媒體的發展是傳統媒體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新興媒體在發展的初始階段,在內容上幾乎完全依仗傳統媒體的供給和援助。今天,新興媒體已經日益成熟壯大,它與傳統媒體的地位不應該對立起來,更不應該對傳統媒體的生存不管不顧。兩者應該相互扶持,相互融合。”
攜手之路依然曲折
對于自己的知識產權被侵害,傳統媒體并非無動于衷。早在2005年10月底,在江蘇南京召開的“中國都市報研究會總編輯年會”上,與會的各報老總簽署了《南京宣言》。其核心內容為“堅決維護報紙的新聞知識產權。全國報界應當聯合起來,積極運用法律武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維護自身合法利益,改變新聞產品被商業網站無償或廉價使用的現狀”。
2006年1月,解放日報報業集團發出《發起全國報業內容聯盟的倡議書》,以公函的形式,向全國30多家報業集團發出“共同發起全國報業內容聯盟”的邀請,目的在于“共同制定向網絡媒體提供新聞內容的定價規范,提高網絡轉載的門檻,捍衛自己的知識產權,讓新聞內容回歸應有的價值”。
然而,面對日益激烈的競爭,傳統媒體的這種宣言和倡議,更像是一種表態,而很難有實質性的行動。
2006年8月,解放日報報業集團與新浪傳媒達成共識:在媒體產業融合的趨勢下,傳統媒體與網絡媒體攜手共進是最優選擇。今后,解放日報報業集團將與新浪進行資源整合,在新聞內容、市場經營和資本運作三個領域開展全方位的合作。之前的“倡議書”,后來再無下文。
在突飛猛進的技術面前,媒體融合、攜手共進之路成為傳統媒體擺脫困境,與新興媒體實現共贏的必由之路。截至目前,中國移動夢網的手機報業務已涵蓋了全國及地方100多家媒體,而適合蘋果公司產品的新聞類應用軟件中,中文傳統媒體的數量也超過了50家。
但攜手共進并非一帆風順,媒體融合時代的知識產權保護依然嚴峻,這是媒體融合不能回避的問題。針對這一形勢,國家也出臺了一系列相應的法規政策。“對媒體維權,我國在《著作權法》和《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中已經作出了明確規定,收費標準也有,但操作層面上存在困難。”中國政法大學張永奇博士說。
在張永奇看來,新興媒體的發展需要一個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傳統媒體的權利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最終也會傷及到新媒體的發展。”他說,傳統媒體如果不注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一方面會打擊從業者的創作熱情,另一方面也不利于提高新媒體的創新和原創能力,對整個傳媒業都是不利的。
北京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趙成偉說:“當前著作權維權的案件有明顯上升的趨勢,但是傳統媒體作為原告進行維權的不多。主要原因一是傳統媒體維權意識淡薄,二是維權成本太高。我國網絡非法轉載紙媒的判決標準過低,而起訴過程漫長、舉證繁瑣、工作量非常大,常常是勝訴的錢還不夠已經支出的經費。”
趙成偉認為,新京報案對傳統媒體維權有一定的啟發意義。傳統媒體必須在具有高度維權意識的前提下,才能及時發現侵權事件,并采取行動維護自身的權益。他認為,在媒體融合的時代,傳統媒體之間的聯合維權依然是一個有效的手段。“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合作發展是一個必然的趨勢,但傳統媒體必須時刻繃緊維權這根弦,才能創造更好的媒體環境,實現兩者的共贏。”